关于开展2022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学督导与质量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9-18

各教学院部、处室、中心: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相关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22〕8号),《关于做好职业教育2021—2022学年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中、高职学校办学条件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157号)要求,365官网2022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将全面展开,为确保数据采集和上报按时按质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状态数据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全面及时掌握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发布质量年度报告、开展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推进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深化“三教”改革、监测重大项目建设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做好状态数据的采集与管理有利于服务教育行政部门宏观决策,促进职业院校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确保数据采集的真实、规范、有效。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数据源采集。9月20日至9月28日,五个数据源表(0.1.1开设专业基础信息表、

0.1.2课程设置基础信息表、0.1.3校内教师基础信息表、0.1.4校外兼职教师基础信息表、

0.1.5在校生基础信息表)采集单位组织开展本单位数据采集,并进行审核(详见附件1数据源表采集分工及时限表)。

2、数据采集及审核。9月29日至10月17日,各采集单位数据采集人根据任务分工情况登录数据平台中“我的工作”栏目进行数据采集,同时组织本单位教职工进行相关数据采集。各单位数据填报负责人完成数据审核。(详见附件2  2022年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3、数据审核上报。10月18日至10月25日,对全校采集的数据进行汇总、校验、审核、修改,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按省教育厅要求的时限上报。

三、有关说明及工作任务分解

1、状态数据采集时段为2021年9月1日到2022年8月31日,财务数据采用自然年度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2、数据采集范围涉及到全校各教学院部、处室、中心。数据采集工作按照职能分工,严格执行谁管理、谁负责原则。教学督导与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数据采集工作的方案拟订、工作协调和宏观管理及数据汇总、筛查、校验,并向教育部提交;图文信息中心负责搭建好平台服务器,确保网络畅通。

3、9月20日前请各教学院部、处室、中心将状态数据填报工作负责人和数据采集人各1名报送教学督导与质量管理办公室。原则上负责人为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填报数据负审核职责,采集人为熟悉此项工作的人员,负责本单位具体数据采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4、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和任务分解表,认真组织平台数据采集填报,并按时提交审核数据。

5、数据采集时,不得简单复制往年同期数据、不得雷同、有数据可填的不可空白、不应出现系统无法识别的数据、不应出现畸形数据。在数据采集填报过程中,如需要2021年数据信息或有不明之处,请与教学督导与质量管理办公室联系。


教学督导与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2.9.16   

附件:

附件1 数据源表采集分工及时限表.xls

附件2 2022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xlsx



编辑:汪俊审核发布:吴何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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