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文明办工作部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文明祭扫,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开展“文明祭祀我先行”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传承爱国精神、弘扬家风家训和开展文明祭扫为主要内容,祭奠先烈、先人、先贤,引导人们、文明出行、文明祭祀,不断提升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实现“创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活动主题 文明祭祀我先行 三、活动时间 2017年3月28日――2017年4月5日 四、活动内容 1、发一封“文明祭祀 绿色清明”倡议书。市文明办向全市发出《清明节文明祭祀倡议书》倡议书,倡导文明祭祀。各县(市)区文明办、各文明单位要广泛动员,通过宣传栏张贴“文明祭祀”倡议书、向居民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宣传引导居民文明祭祀,做到不搞攀比、不讲排场、不摆阔气,理性祭祀。 2、组织一次“鲜花寄故人 文明过清明”活动。各县(市)区文明办、各文明单位要主动开展“鲜花寄故人 文明过清明”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居民用鲜花寄托对故人的哀思,让故人在鲜花的芬芳中享受“清明”,帮助居民在祭扫活动中树立文明健康的祭扫新风。 3、讲一个“继承先烈遗志 珍惜幸福生活”的故事。各县(市)区文明办、各文明单位要组织网络志愿者通过博客,讲述革命传统,引导广大群众和未成年人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激发爱国情感。将博客网址通过创建系统上报,计分标准选择“参与重大传播活动”。 4、开展一次“清明寄哀思 微传好家训”网络拜祭活动。各县(市)区文明办、各文明单位要大力宣传网络拜祭所特有的便捷、生态、环保等新时代特征,组织网络志愿者通过微博参与“清明寄哀思 微传好家训”话题讨论,寄托家人的哀思,表达对故人的感恩和敬仰。将微博参与截图通过创建系统上报,计分标准选择“参与重大传播活动”。 四、活动要求 1、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文明办、各文明单位要把“文明祭祀我先行”主题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与文明城市建设结合起来,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结合起来,与家风家训建设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实施,寓传统文化于文明祭扫中,精心设计活动项目,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实现现代文明和传统文明的和谐统一。 2、深度宣传。市属新闻媒体、网站要开设专题、专栏,充分报道节日活动,宣传节日文化,营造浓郁氛围。 3、加强协调。各县(市)区文明办、各文明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展所长,积极参与,主动引导,把活动与群众的需求结合起来,努力为居民参与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优质服务、安全保障和宣传引导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