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中心: 根据国家关于法定节假日有关规定,现将我院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三天,4月1日(周六)正常上班,上星期一课程。 二、相关部门要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并严格执行值班纪律。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值班期间发现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 三、放假前各单位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师生外出应注意旅行安全,并同所在单位保持联络畅通。 办 公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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