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财务年终决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5-11-30

 

各系部、处室、中心:

为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学院本年度财务收支及预算执行情况,做好本年度财务决算工作,根据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决算时间为201512282016年元月8日,在此期间暂停办理财务报销业务。

二、各单位在2015年预算范围内的开支项目须在20151228日前办理报销,跨年度经费支出原则上不予报销。

三、在学院财务尚有借款未冲账者,请务必于1228日前按规定程序办理报销结算手续,及时还款,逾期按学院关于借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涉及政府采购业务的,请尽快办理验收和资产登记手续,按规定程序办理报销付款,跨年度未付市财政局将收回资金。

五、为便于教职工安排时间做好报销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报销时间安排如下:每周周一、二、四全天财务处办理财务报销和借款业务;每周周一、四下午分管财务院长集中办理财务审批业务。

特此通知。

                                                              20151130

编辑:审核发布: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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